大道理和小故事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我一直都沉醉在把大道理講清楚的歡樂中。原來過去都只是沾沾自喜。
有些人是可以一直不斷地講大道理。有些人不被許可。
我想我應該是那些不被許可說大道理的人。因為我不是誰。
沒名份且年輕。誰會要聽?
因此,我決定把大道理往肚子裡吞下去。不算是自私。
至少無施者也無受者。完;這些都是你不想知道的小故事。
如果每人都不要求人家替他想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我應該會很高興。既是要求便不是自願。
這些人(受者)算是自私。一味要受而不施。
或許會有極端的情況發生。好比如:我一直都替別人想,別人可以為我想想嗎?
我一直都認為樂善好施不求回報是正常的。難道不是?
謝謝李健安老師。他曾經這樣教導:
「授(施)者應有父母之心,不計授之多少;
受者應有兒女之心,不忘記要報答。」
我認為這算是公道。是兩者關系之間最好的平衡點,更是很美的畫面。
另外,有處話似乎在回應此事(純屬巧合)。Desmond 即時通的簽名上這麼說:
「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 王尔德」
王尔德是位作家。在他的時代是位自由作風(潮流)提倡者。
[若資料有誤,請給於更正。]難怪他那麼看重人類自我的屬性。
前半句說得甚不錯。正正放映出失去的擁有。
後半句則顯得奇怪了。人並不是什麼,是誰吧?
原來到最後,人還是得以物質來標榜自我的形象。
正如前提,自私的授受兩者。關系完全建立在物質交換之上,甚至是一段感情。
人就是人。並不完美也不特別好。
然而人之所以為人因為能夠對永恆者發出回應(敬拜)。我們本來豈不什麼(物質性)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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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游戲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借用 Fashion 裡的一句對白:「到底我們的關系是私人還是專業?」
這一刀是切不下去的。兩個人在一起不是你就是我。
怎能把第三個人扯進來?永遠都不明白第三者到底是怎樣想的。
還是兩人之間存在著破口?讓人可以乘虛而入?
是你的就是你的。我媽常對我說。
一段愛情是如此。沒有什麼灰色地帶。
友情也是這樣。沒有所謂表面上的好朋友。
更沒有什麼朋友中的朋友。要把朋友分類成多少個階層才罷休啊?
要嘛好朋友與不好的朋友分得一清二楚。不然就每人都是朋友。
當然是分清楚啦。就不相信你能氣量大到一個地步能容下所有人的缺點。
如果你這樣想,你褻瀆。因為上帝才會這樣(不代表上帝不會審判你)。
相對的,也因為愛朋友才容忍他的錯。但我絕對不會,我只會發脾氣。
事實上,幾乎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不要有朋友。但你的朋友可以不要你。
也因著一失足成千古恨。別隨便決定以特選為對的心態去對待朋友。
關系是以“一段”來作量詞。這證明關系是有開始,有結束。
除非,你在超空間與朝時間上發生關系。那麼你擁有的關系是永恆的。
可人是暫時的。別想與人發生永恆的關系。
同時也請好好珍惜每一段關系。過去就不再回頭;很可惜喔?
自私的人最喜歡玩游戲。反正結果就是不須要負責任。
啊!特別愛玩灰色的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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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名人是我的夢想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如題。我自己都想吐。
論智慧不及孔子,論才華不及巴赫,論口才不及唐崇榮,論樣貌不及吳彥祖。
智慧和樣貌斷然不是靠努力得來的。是天賜。
舉個例子,所羅門王(古猶太國國王)的智慧是耶和華上帝賜下的。樣貌是份禮物應該無人否認吧?
我並不是貪心想擁有所有名人所擁有的。只是我發現我任何一點都沒有。
當然這並沒有什麼好埋怨的。但卻為此事有所感觸。
先說巴赫。在一次的音樂會上巴赫(那時巴赫死了)這麼說:
「誰能像我一樣勤奮,誰就能擁有與我一樣的成就。」
當是我真的嚇了一大跳。不是因為死了的巴赫仍舊說話。
是直到那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才華不是與生俱來的。
巴赫在小時候就很喜歡管風琴。在他年少是,有位很出名的管風琴家來到他家附近的小鎮演出。
那小鎮距離巴赫的家大概有20多公裡。他當時沒有馬車;步行抵達。
自然地(非自然地發生),他長大後不斷創作管風琴樂章。同時,他也創作偉大的宗教音樂。
直到目前,巴赫的管風琴樂章是比其他管風琴作曲家所創作的總數還來得多。
讓你聽聽 BWV 565,Toccata and Fugue in D Minor 。是首管風琴曲。
唐崇榮是位牧師。口才好不是因為他愛辯論而是他17歲就開始講道。
自小失去父親。他母親帶著7個兒女來帶南洋(印尼),一手撫養成人。
唐牧師有句話讓我記憶猶新:
「我小時候早上醒來時,看見我母親跪在床前禱告說:
“主啊,這7位孩子是禰給我的,謝謝禰。求禰你養大他們。”」
當時聽到這,心頭特別酸澀。抬頭一看,唐崇榮表情自然地對1000人繼續講道。
相反地,讓我很欽佩的不是因為他的身世。而是現年70的他仍舊到世界各地傳講 神的道。
每每聽他講道都不見他手中握著任何紙張或小抄。只有本《聖經》。
就念著《聖經》,他可以講上兩小時。曾經有一次他為了解釋約翰福音裡的“道”字,他講了兩堂。
兩堂就差不多4小時。只為了一個字。
牧師麻,口水一定很多。沒錯。
那麼這些口水的價值就在於用之說過了什麼。比如:Logos,自然哲學,自我哲學等。
名人之所以有名是因為曾經在歷史中刻上了自己板印。如果人活著是為了追求物質,太可惜了。
雕塑名人的往往都指著名人的童年。故此,開始思想除了吃冰淇淋還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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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瓦裡的春天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一生人當中只經歷過夏天是件很自豪的事。因為這種體驗不是人人有的。
非常顯著地,這是自我安慰。很逞強的解釋(或許你不這麼認為)。
剛剛從夜市回來。送了若清回家。
在她家樓下眺望自己的住處。才發現,我住在公寓裡。
我常常不經意的忘記自己住在22樓。我想是因為我鮮少欣賞(看)風景(鬧市)。
雖然我不是住在什麼美地,但至少高處不勝寒(?)。對,我的審美觀有問題的。
或許這樣說比較恰當,我忽略美。這叫做忘記美。
劉德華在電台裡的一個什麼公益廣告裡這麼說:
「金魚一直都不知道自己住在魚缸裡。直到它跳出魚缸,才發現它不能沒有魚缸(水)。」
這並不是什麼後悔莫及還是發現太遲等。是忘記。
忘記自己處在美境中。並且沒有發現腳下踏著的是片可愛的土地。
只有處在惡劣的環境中才可以看到忘記美。最美的母愛往往在媽媽生育時才看得見。
你是否懂得戀愛?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明顯的,這不是個問題。而是挑戰。
我不是說我已經懂了或者是教師。但是我看見了許多無知的戀人。
在 Picasso 的紀錄片《愛情》篇裡,講述著他曾經是個多麼風流的藝術家。
而且他每次的風格轉換都基於他每次所遇見到的新戀情。他的女人可真多。
坦白說我有點羨慕他。我想除了我不能像他一樣可以經歷無數的戀情之外,也不能像他那麼有才。
他的藝術是源由他的生活。愛情也是他創作的基因。
對於愛情,他選擇了不終身持守。但他不能缺乏愛情。
這種男人可以算是自私。為了自己才去愛別人。
這還算可了解的基層。在希臘文有種愛是 eros。
也就是說:你愛對方同時也要求對方愛你。並且是對對方有欲望的。
有些戀情連愛都不懂就愛了。這不限制在年齡裡。
簡單來說就是:我是人我須要的是戀愛。你可以說這是人的本能,但我不認為。
能愛是與生俱來的。選擇是份禮物。
以人須要愛為戀愛作前提和藉口的人是不可理喻。愛情對他們而言彷如吃飯,睡覺。
愛情要求雙方(只有兩人)之間的維系著忠貞關系。彼此都須要附上其責任。
但是為什麼要愛呢?或說為什麼要要維持忠貞關系呢?
愛情不止是兩個人在一起相處罷了。兩人的配合是一體。
結婚不再是兩人卻是一體,稱夫妻。既同心又同行。
若不保持忠貞也就說明了對方可以隨時出賣自己或相反。維持這段關系的不再是愛情,而是利益。
以不傷害對方為原則是不夠的。問君何時又傷害過陌生人?
愛情是須要附上代價而不是電話費。付出真心而不是承諾。
兩人中的契約是以愛情為基點。愛情並非是個須要但一人獨處不好。
想要一段排山倒海的戀情只是創作。難忘的情人是放肆的性情。
為了有伴而主動追求只會帶來更多伴侶。三思並問:為什麼要談戀愛?
馬來西亞如玻璃彈珠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玻璃彈珠裝著的是固化液體。多彩的液體被凝固成型,絢麗多姿。
它不是什麼可愛之物;它卻是許多人童年的回憶(如今是2009年)。
每每把它橫對陽光,它折射出七彩。或許有些影子。
是那固化液體的“結晶”。但始終沒有固化液體的折射光。
馬來西亞就是那玻璃(或彈珠)。我們就是那多彩的固化液體。
玻璃雖顯得脆弱,但它扎實。而且是蘊含著多重的寶貴文化。
最傲人的不是國油雙峰塔,也不是熱浪島。而是一族的情牽關系。
雖張開口便交叉著許多繁雜的言語,但我們卻擁有著同樣弧度的笑容。正如馬來西亞的天氣。
外在的包裝只是顏色不一。體內流著的熱血每每都是紅的。
你我其實有什麼區別?說難聽點,我們豈不都放著同樣的屁嗎?
出生在這片土地縱然不是我們的選擇。愛她卻是我們的自由。
裝在這玻璃裡:1 Malaysia!
簡單就好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不可能。如果簡單就會好,那麼我挑戰好。
簡單啊,簡單啊。你從來都不結婚也不生產,你那裡把好給擠出?
且慢,不是簡單生我的。我本來就在啊。
不信?你問簡單。
“出來吧!”簡單,你怎麼嘔了?
別傻啦。這裡不是什麼神醫大會啦,收回去。
「對不起。我忘記那天早上我聽見你發聲的練習。
你唱 Handel 的 How Beautiful Are The Feet ,對不對?我很喜歡這蒙太奇的神曲。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見我唱的回應?我也是是唱 Handel 的。
不就是那首 The Trumpet Shall Sound 麻。裡應外合,還蠻配的啊。」
這發不發聲不管我事吧!小孩,你幾歲啊?
你收斂下吧。得罪我不是些什麼好事!
那時,我思想著簡單。其實啊,發現這並不存在著什麼好。
當然,也沒有壞。誰說這矛盾的相存是可以同時出場的?
去死吧。你講完啊。
我都沒開始講,你竟然喧賓奪主。我才是主人好不好。
屁!是我把你叫出來的。
是我先開始挑戰你的。不要忘記。
你以為呢?難道我就不存在嗎?
我是定善惡的好。沒有我,你能挑戰我?
「好本身就很復雜。簡單?
不可能!我挑戰過好!」
Tags: George Frideric Handel, Twitter
累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如果你愛上累。你更愛你自己。
你不斷的以累發洩。卻發現自己一點都不累。
累如果真的能使你放下一切。請你繼續累吧。
不過這不可能。因為你根本就放不下。
累是發洩麻!又不須要交待清楚。
而且是個精神上的寄托。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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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錯過了,你死了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剛把许景淳《天顶的月娘啊》與貝多芬的 Moonlight 相比較。結果是 Puccini 的 Tosca 截然出眾。
新與舊是不能同時相提並論。不是新不讓舊,而是,舊與新的本質差異。
Tosca 是錯過的最好表征。這是 Sean Pean 在 Milk 裡臨死前看到畫面。
不是臨死的他錯過。是殺死他的那位仁兄錯過了。
錯過些什麼,並不是可計算的。錯過的價值就在於錯過本身就是失去。
你擁有錯過只能說明你失去了。失去的,也非可以衡量的。
死呢?只是失去的表態。
它不能完全解釋清楚失去的重心。到頭來,它只不過在演繹著失去。
那麼把死與錯過給勾住,得到還是失去。這是很悲憤的事實。
我不相信有任何人希望自己的下場是如此。失去盼望的你不包括在內。
如果不想死,就不要錯過。這都是選擇。
我自認我選擇聽最好的音樂。因為我怕死。
同時,好音樂不是你說好就好。且不因你說壞而壞。
錯過豈不是裝在時間裡嗎?就是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