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再思

聖誕節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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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事不能不說清楚2

關於證道。當時牧師的題為:基督徒信什麼?
我還挺喜歡聽這樣的證道。講道的流程是以系統神學的序列作分段。

顯然,我的回應不是到那裡為止。我認為如果題目能換成 基督徒的信仰 會更好。
既說是系統神學,理然有論及神論,基督論,聖靈論等。因此基督徒是信 神(誰)而不是 什麼。

證道裡也有提及救恩論與末世論(范圍還挺廣闊的)。整體看來其實就是基督徒的信仰。

除此之外,筆者要談當天的一張幻燈片。題為:上帝的特性。
總共有3點。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和無所不在。
都是 神的超能性。超越限制中的空間與時間。

先討論第一點:上帝無所不知。英文翻譯是 God is Omnipotent。
經文是约壹一書 3:20。先看看經文: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和合本)
「For if our heart condemn us, God is greater than our heart, and knoweth all things.」(KJV)

把上帝無所不知翻譯成 God is Omnipotent 是不正確的。 Potent 本身意為能力。
Potent 的延伸就是:Potential (潛質、潛能),Impotent (無能力的)。

那麼 Omni 就是所有、遍及。Omnipotent 便是無所不能而不是無所不知。
這詞個也出現在啟示錄 19:6。也是 Handel 著作,那首耳熟能詳的 Hallelujah 大合唱裡引用的經文。

「Hallelujah! for the Lord God omnipotent reigneth.」(KJV)
「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和合本)

Omniscient 則是個名詞,來自於 Omni 和 Science。
Science 可以意為科學或知識。拉丁文是 Scientia 。

因此有 Conscience ,良心。 Co 可意為一同(拉丁文)。
Science 在這裡其實就是知道。Conscience 便是同知者。

因此 Omniscient 可以解釋為全知者而不是無所不能。
或許诗篇139篇會更適合談論上帝的無所不知。比如《神全知的研究》由 Edward J. Young 寫下。

第二點:相對的,上帝無所不能的英文翻譯不是 God is Omniscient 。經文是詩篇 115:3: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和合本)
「But our God is in the heavens: he hath done whatsoever he hath pleased.」(KJV)

為什麼選擇這段經文,我不曉得。至於這段經文,明顯地是提及了 神的主權。
至於哪段經文比較適合,可以參考以上提過的那段在啟示錄的經文。或有關大能的例子:詩篇 107:25。

第三點就不提了。可能是一時疏忽,牧師不小心弄亂了次序。
這很正常嘛。若以上證點有誤,請給於更正。

終於把話說清楚。心頭悶氣總算散開。

*點擊看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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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人都不要求人家替他想

我應該會很高興。既是要求便不是自願。
這些人(受者)算是自私。一味要受而不施。

或許會有極端的情況發生。好比如:我一直都替別人想,別人可以為我想想嗎?
我一直都認為樂善好施不求回報是正常的。難道不是?

謝謝李健安老師。他曾經這樣教導:
「授(施)者應有父母之心,不計授之多少;
受者應有兒女之心,不忘記要報答。」

我認為這算是公道。是兩者關系之間最好的平衡點,更是很美的畫面。

另外,有處話似乎在回應此事(純屬巧合)。Desmond 即時通的簽名上這麼說:
「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 王尔德」

王尔德是位作家。在他的時代是位自由作風(潮流)提倡者。
[若資料有誤,請給於更正。]難怪他那麼看重人類自我的屬性。

前半句說得甚不錯。正正放映出失去的擁有。
後半句則顯得奇怪了。人並不是什麼,是誰吧?

原來到最後,人還是得以物質來標榜自我的形象。
正如前提,自私的授受兩者。關系完全建立在物質交換之上,甚至是一段感情。

人就是人。並不完美也不特別好。
然而人之所以為人因為能夠對永恆者發出回應(敬拜)。我們本來豈不什麼(物質性)都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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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游戲

借用 Fashion 裡的一句對白:「到底我們的關系是私人還是專業?」

這一刀是切不下去的。兩個人在一起不是你就是我。
怎能把第三個人扯進來?永遠都不明白第三者到底是怎樣想的。
還是兩人之間存在著破口?讓人可以乘虛而入?

是你的就是你的。我媽常對我說。
一段愛情是如此。沒有什麼灰色地帶。

友情也是這樣。沒有所謂表面上的好朋友。
更沒有什麼朋友中的朋友。要把朋友分類成多少個階層才罷休啊?

要嘛好朋友與不好的朋友分得一清二楚。不然就每人都是朋友。
當然是分清楚啦。就不相信你能氣量大到一個地步能容下所有人的缺點。

如果你這樣想,你褻瀆。因為上帝才會這樣(不代表上帝不會審判你)。
相對的,也因為愛朋友才容忍他的錯。但我絕對不會,我只會發脾氣。

事實上,幾乎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不要有朋友。但你的朋友可以不要你。
也因著一失足成千古恨。別隨便決定以特選為對的心態去對待朋友。

關系是以“一段”來作量詞。這證明關系是有開始,有結束。
除非,你在超空間與朝時間上發生關系。那麼你擁有的關系是永恆的。

可人是暫時的。別想與人發生永恆的關系。
同時也請好好珍惜每一段關系。過去就不再回頭;很可惜喔?

自私的人最喜歡玩游戲。反正結果就是不須要負責任。
啊!特別愛玩灰色的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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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的政治評論家

他是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最近在看著他的書。才發現他的魅力不輸韓寒。

或許「男人越老越有魅力」是真的。或說他「可愛」比較貼切。
在過去的“第4屆海外華文書市”裡,他開講的題目名為“馬荷加尼和我”。可惜,時間太短了。

身為政治評論家(在星洲日報有寫個專欄叫做 馬荷加尼)的他開白便問:什麼是政治?職業病?
非也。他說,此專欄他只是把讀者所想的給寫出來。

最欣賞他的地方就是他積極地看待生活。他文摘裡的《一碗板面》讓我打從心底 Respect 他。
寫的是因著經濟,天災而導致民不聊生的故事。可他卻提出了在劣境裡的選擇。

「一個女孩,就是這麼打拼而起;生活的磨練,對她不是問題。
如果她可以,你我也要堅持下去。」

每次讀過都讓我感動不已。同一件事,我只會看見生活艱苦。
謝謝他使我恍然大悟。原來我還有一位賜生命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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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名人是我的夢想

如題。我自己都想吐。
論智慧不及孔子,論才華不及巴赫,論口才不及唐崇榮,論樣貌不及吳彥祖。

智慧和樣貌斷然不是靠努力得來的。是天賜。
舉個例子,所羅門王(古猶太國國王)的智慧是耶和華上帝賜下的。樣貌是份禮物應該無人否認吧?

我並不是貪心想擁有所有名人所擁有的。只是我發現我任何一點都沒有。
當然這並沒有什麼好埋怨的。但卻為此事有所感觸。

先說巴赫。在一次的音樂會上巴赫(那時巴赫死了)這麼說:
「誰能像我一樣勤奮,誰就能擁有與我一樣的成就。」

當是我真的嚇了一大跳。不是因為死了的巴赫仍舊說話。
是直到那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才華不是與生俱來的。

巴赫在小時候就很喜歡管風琴。在他年少是,有位很出名的管風琴家來到他家附近的小鎮演出。
那小鎮距離巴赫的家大概有20多公裡。他當時沒有馬車;步行抵達。

自然地(非自然地發生),他長大後不斷創作管風琴樂章。同時,他也創作偉大的宗教音樂。
直到目前,巴赫的管風琴樂章是比其他管風琴作曲家所創作的總數還來得多。

讓你聽聽 BWV 565,Toccata and Fugue in D Minor 。是首管風琴曲。

唐崇榮是位牧師。口才好不是因為他愛辯論而是他17歲就開始講道。
自小失去父親。他母親帶著7個兒女來帶南洋(印尼),一手撫養成人。

唐牧師有句話讓我記憶猶新:
「我小時候早上醒來時,看見我母親跪在床前禱告說:
“主啊,這7位孩子是禰給我的,謝謝禰。求禰你養大他們。”」

當時聽到這,心頭特別酸澀。抬頭一看,唐崇榮表情自然地對1000人繼續講道。

相反地,讓我很欽佩的不是因為他的身世。而是現年70的他仍舊到世界各地傳講 神的道。
每每聽他講道都不見他手中握著任何紙張或小抄。只有本《聖經》。

就念著《聖經》,他可以講上兩小時。曾經有一次他為了解釋約翰福音裡的“道”字,他講了兩堂。
兩堂就差不多4小時。只為了一個字。

牧師麻,口水一定很多。沒錯。
那麼這些口水的價值就在於用之說過了什麼。比如:Logos,自然哲學,自我哲學等。

名人之所以有名是因為曾經在歷史中刻上了自己板印。如果人活著是為了追求物質,太可惜了。
雕塑名人的往往都指著名人的童年。故此,開始思想除了吃冰淇淋還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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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

「說到價值,不能不提起我老師的書:《只緣身在此山中》。
此書以這段話開始:“價不等於值,值不等於價。有價的東西不一定有值……

我在想,到底有沒有人在追求一些即無價也無值的東西?啊,我想起來了,真的有這些人。
他們是誰啊?這,我斷定我與他們的相逢是“只緣身在此山中”。」

先把價值略略介紹,再繼續下去:

「頓時,我手寫不下去。我開始戰兢、發抖、懼怕。
我在害怕;面對著三一 神,亂說話。把該講的不提,發了不該言之語。

提摩太後書2:24說: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
我以這經節反問自己,我是否太粗暴了?還是,我定點都不“善於教導,存心忍耐”?」

我把這兩段話規劃起來的主要目的,是把我對於“價值”重新思考的原則加以表明。
這都為了回應一些在日光之下所發生那不公義的事。在教堂內。

但這並不說明我已對教堂失望。有誰不知在教堂裡是活有無禮的人。
此時遠處有聲音說:哪個人沒有軟弱啊?難道教堂裡的不是人啊?

誒?我不是一仗打死所有人。
這是針對性的形容。換言之,教堂仍存有正直、良善的真重生基督徒。

話說回來。我不是每天二十四小時都躲在那個稱為教堂的建築物裡。
也不是什麼聖職人員。只是我抱有好奇的態度觀看身邊的人;我也是一份子。

對永恆價值敏感的群體非基督徒莫屬。談論到在改變中尋求不改變的永恆的價值,也只有基督徒了解。
我也深信這份禮物是我們的 神給的。嚴格來說,永恆的價值是不能與他物相比。

既然如此,基督徒對於永恆的反應應該是嚴謹、嚴肅、嚴慎地看待。不輕易下決定。
隨即同時,亂下決定的人並然出現在教堂裡。教會歷史裡,許多科學家,宗教改革家都斷頭於那從教堂裡的人發出錯誤的決定之下(恕不列明)。

我深感羞愧。因這等歷史的寫實是為了不讓人重蹈。
除非,人都不讀歷史既不授教。使之促成重蹈之柱。

簡明點,就是我的教堂裡是有人做錯決定。
這不是主觀的評價,更不是客觀的分析。這是違背規范的原則。

若你還依稀記得我上幾回隨便塗鴉的那篇《教會丑聞》裡故事開頭的主人翁,那你應該能夠略略明白我以上的不公義指著的是啥事及誰了。

故事繼續地發展下去。自那篇塗鴉被刊登(部落格裡)後,故事裡的主人翁軒然氣憤並認為筆者(我)有誤。
再次申明,不是那吸煙的樂隊手。而是教堂裡的人

這是我們教堂的丑聞及事情。當出現問題的時候,請不要矛頭指著別人;我指的是教堂裡的人
這顯然是我們的問題。我們就處在一個群體裡,都是在教堂裡的人;那教堂裡的人都無須付上其責嗎?

耶穌的無罪受死是 神的定旨(第一因)。而不是應當感謝猶大賣祂的功勞(第二因)。
因此「這賣人子的有禍了」(路 22:22)。這是Antinomy,第二因只是現象,第一因才是本質。

這裡要表明的是,教堂裡丑聞的發生不是因為筆者(我)才存在。而我只不過是過程中一份子的聲音。
若是真金豈怕紅爐火?

「閃爍星光的天空,內心說話的良心」(康德),「神的永能和神性………叫人無可推諉 」(羅 1:19)。
應該是捨己的時候,不要以自我的認知「抵擋(壓制)真理」。我們一起學習。

相反的,先把事實提出來的就有錯。而且是說誠實話的錯更大。
這足夠使我無話可說。我已然有意在此中止如此狡辯。

價值的存在使那對永恆者發出信服的人能享有永恆的價值。代價就是背起自己的十架。
學習保羅以基督為出發點,以得著基督為終點(腓 3:4)。

我深信我所寫的足夠體現出我平日那理直氣壯,挺胸惡人的個性。且我不甚說討好人的客套語。
我雖不是什麼文學家,藝術家,思想家,哲學家,更不是神學家,聖經學者或牧師。

但,這不阻攔我回應周遭所發生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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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舌

這是一種cheap and stingy的方法。趙勝賢。

大前提有三:你若質疑我的身份就別念下去,否則你自己受苦,那你就可別怪我;倘若你認為我很自大,你只不過與我沒什麼兩樣,別自豪;還是說馬太福音裡的別論斷人,那接下來的那幾位仁兄就請你們自重,為自己負上定點責任。

第一件事情就是要評論我教堂裡的(牧師)。他名叫傅锦山(牧師)。牧師是我不認識他以前對他的稱呼。可見我對人有三分敬禮,七分罵意。只是我萬萬沒想到這些這麼不公義的事情會發生在我教堂裡,特別是在國遭大變的時候。區區一位仁兄大膽怒罵不盡責的青團職員而已。此舉乃偏幫那些毒蛇的種類(取自《聖經》)。幸好他不懂畫畫,否則常常把人物的腸子給袒露在地。不懂畫畫之余也不擅言。曾經與他當面對嘴,只為了那不負責任的家事報告:本堂詩班還未正式成立,若詩班員面對什麼問題,請向傅牧師或會友領袖報告。我就憑著這項條文(報告)與他理論,他竟說這詩班就好像一個小組,教堂的執事會(執行委員會)還未通過次項聖公。這開始讓我質疑他的神學學士學位是否買來。試問以歌唱來敬拜 神豈不是詩班的侍奉嗎?大膽乎!竟敢撤除敬拜 神的侍奉。說來還真感虧欠加上余許丟臉。這事只讓我猜想他的神學思想裡,敬拜何意?是耶穌說的心靈與誠實乎?我想他肯定把這經節解為真心,不欺騙,發自內心深處,觸動心弦,自由才算敬拜;又或說《聖經》裡沒有指名要詩班才算敬拜。當然,他再大的膽子也不敢撤除詩班。留下總是覺得耿耿於懷,便委派了一姐妹來監督詩班練習。她可說來無知,竟然在她首次練習對詩班指揮發出高難度的問題。這可算是蠢女人,不懂裝懂,就算套起袈裟剃頭都不像和尚,則彷如千年前的東施絢麗登場。她問:什麼是詩班?馬上引起轟動。她模仿施洗約翰那種Reductionist的精神,把一生為首的人生目標以五字交待清楚。詩班員的轟動可非無風不起浪也。她可算厲害了,把指揮給楞住。接下來當然是將之省略,繼續練唱。想她倒以為難倒指揮,閉不做聲,暗自嬉笑。

陸陸續續也發生了等等事項,比如說禱告會沒青年人出席啦,以牧師的權利來逼迫青團團長下台啦,在講台上公然批評成珠姐妹帶領的敬拜贊美猶如開演唱會,要求團契部落格刪除垃圾級內容等。這等似是而非的議題只烙烙地刻畫出他無知的面。 神權,人權,政權;站在人權裡的人,促使他濫用私權以錯誤的 神權關系來抵擋群眾。會長呀,會長,若您老人家良心發現,願您能抽出時間來探訪本堂,好不?可誇口的是慶幸 神還興起唐崇榮牧師大膽批判那群無知的人們,不明白的是此人竟然無須面對任何職業上的譴責。在這對立的局勢下,歎息日光之下沒有新事(取自《聖經》)。

第二件事情則發生在我大學裡一位不文明的教授身上。她叫做Roslina Latif(Lina)。當然她比起傅先生來得更有頭腦,卻失去教授的身份。教授顧名思義為教育學生。她可厲害透頂,拒教學生。故事是這樣的:我有位同學名叫小橙。她本剩下六個科目就可畢業了。在這5月至8月的學期,她選擇上六科目中的三個。按照推理,她就應該剩下三科目到下學期。奇事就發生在她無緣無故地被Lina拒絕了三科目中的兩科。原因有二,班上的闊達已到下次請早報名、小橙還沒有預備好自己,不能上年終的課。當然小橙被勸說可以先念其他選擇性科目(Elective Subjects)。就這麼巧合這個學期的選擇性科目都不是小橙的選擇。所以小橙只好乖乖就范。

咋看之下算是合理。矛盾就產生在於這整件事情的負責人身上。學生上課是學生的責任又或說職業。教授授課是教授的責任或說專業。不文明就在此處,班上的闊達已滿是學生可以解決的事情嗎?你可說這可當然啦,是學生自己不早報名。可是在報名的過程當中的黑字白紙上沒列明說此班有闊達和此報名是先到先得。原則上來說,小橙是沒有足夠的原因被拒校門外。若班上的闊達已滿,那麼身為教授兼科系主管的你應當多加一班又或者取消此班。但她卻選擇了一個更高超的方法,就是拒絕小橙的加入。她馬上就把責任推到學生身上,那麼她豈不是很閒空又簡單?可見她每個學期都忙得不可開交就為了拒絕報名。厲害!想不到你的解決方法是常年來的逃避。苦了你吧!還說什麼學生沒准備好自己。你是說一個念到快要畢業的學生是不會准備自己畢業嗎?又不對了,畢業與否,責任不在教授,此時你怎麼又勞累了自己呢?你可算還有些良心,還勸小橙先上其他她不願意修的選擇性科目。既申明選擇性,那你又何必強人所難呢?民主的制度裡卻存在著你這等不文明的頭腦。若你學生都受盡你影響,還有誰會身穿黑衣出示公眾場所?

第三件事情就是為了表態麗虹(譯音)的勇敢表態。她曾經在班上公然開問教授為何繼續授予那以後考試都不會用到的理論。我想那教授是出自於盡責所以才全心全力地教導我們,可他所教的,我們都考過了,就算是學了,這堆筆記都在往後的日子成為廁紙。那為何又費力又費時呢?這事還算其次,厲害是她能夠凝聚群眾,要求校方在這學期多加一科目以供報名。她搜集了大約40多位學生的簽名(這是一所小型的大學),呈上一份情願書給校方。這學期裡,她與那40多位的同學們安然上那課。

看她這副憔悴的臉孔就知她常為事操心。

生活不是如此嗎?黑白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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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信主

突然想起了为什么我信主,因为我相信耶稣能够叫一切都更新,耶稣能够体会我的心情,耶稣能够改变我的曾经,耶稣爱我,耶稣疼我,耶稣能造一个全新的我!耶稣真的很像人!

多么美!求主怜悯我,我需要祢来管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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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毁怨恨的壁垒

拆毁怨恨的壁垒
作者: Ray Stedman

一个作祷告的小男孩,当他按著他家人的名单,一个一个求神赐福的时候,唯独漏掉了他哥哥的名字。妈妈问他:「你为什么不为Cliff祷告呢?”他说:“我不为他求是因为他打我。」妈妈说:「你还记得耶稣说过要赦免你的仇敌吗?」小男孩却说:「问题就在这儿,他不是我的仇敌,是我的哥哥啊!」

怎样饶恕弟兄

我们很可能经常遇到同样的难题:怎样赦免他的弟兄?使徒彼得也是一样。感到自己的弟兄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他。当彼得说他七次赦免他的弟兄时,他觉得自己很宽宏大量了。

事实上,这不是一个赦免几次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我要赦免?当你看见为什么需要赦免的时候,你就明白那是没有极限的。赦免是一件既没有限制、也不停止的过程。」

国王饶恕欠债仆人的比喻

主耶稣让我们看清,我们自己就是那个欠了巨债的仆人,神是赦免我们的王。当算帐的日子来到的时候,这个仆人面对著无法偿还的巨额债务。国王下令实行公义,将这人和他的妻子儿女都卖了。他在绝望里呼求,王因他无望的处境而动了慈心,对他产生了怜悯,赦免了他。这意味著王允许欠债不还,使自己的财产受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如果把我们对神日积月累的冒犯加起来的话,那是一大笔永远无法偿还的欠债。我们的背逆、自私自利的思想行为、心甘情愿的选择、对他人的漠不关心、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以及我们的骄傲自满、恼怒、贪心、谎言等等,所有这些加起来成为我们向神欠下的永远无法偿还的巨债。然而就在这时,我们听到了好消息,告诉我们有一天当我们站在神面前的时候,会听见他说:「在基督的名里你得赦免了。」债被免除了,顷刻间无影无踪了。

第一次在基督里被饶恕之后的人,并没有停止犯罪。他一次又一次免除我们的欠债,我们听到的是他赦免的温柔声音。尽管如此,碰到有人得罪我们的时候,我们还是立即求诉于公义,总是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你要向我道歉。」「我要求公道。」「把属於我的还我。」「按我所配得的对待我。」「我要求受到尊重。」

如果我们有怨恨、如果我们在积累愤慨、如果我们感觉憎恨、如果我们不想同别人讲话、如果我们感觉和别人断绝了联系,便会出现两件事:

第一,我们对恩典的回应仿佛那个忘恩负义的恶仆

第二,我们把自己交付给苦毒,允许憎恨吞吃我们的心。

为什么基督徒必须赦免得罪了他们的人

原因(一)我们若不赦免便是伪善。

我们不能向他人要求公义,因为我们自己并没有站在公义的地位上。作父母的经常向子女苛求自己都无法达到的公义。被孩子的恶行得罪后大发雷霆,却觉得自己在捍卫正义,彰显对真理、公平、以及公义的关切。然而,这不是他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触动他们的是我们的虚伪:以我们无法达到的标准来要求他们─永远正确、永远真实、永远诚实、永远优秀。

我们向别人的要求是我们自己永远也作不到的。我们一旦回归到公义的根基,我们便是站在恶有恶报的立场上了:你不要跟我说话。我和你是公事公办,愈演愈烈,直到变成一场一大批人卷入其中的战争。当我们相互要求公义的时候,结果就是这样。

但是我们的主说,我们可以彼此赦免,因为我们得了赦免,欠神的巨债已经被神免除了。这些话不是向任何非基督徒讲的,不能期望还活在肉体中的人达到这个境界。他们或许能够饶恕对他们的伤害,但是即便如此,他们和基督徒也是在不同的根基上。他们可以免除对他人的惩罚,但是那里面难免有坚硬和弃绝的成分。基督的赦免没有那种坚硬,我们里面的心改变了,已经接受了对方,更多的理解和同情使我们能够更加诚实地看问题,也乐意帮助别人。

原因(二)不肯赦免的灵使我们承受痛苦

愤恨会侵蚀我们的平安和宁静,这是所说的痛苦。希伯来书说:「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有没有注意这个扰乱从何而来?它击打的是你,不是他人。

一位八十几岁的老妇人告诉我,五十年前,她的阿姨说了些骚扰她的话,使她总不能赦免。五十年之后她还能准确地记得所有细节,还感受著同样的苦涩和气愤,她里面还涌出与当初同样的愤慨。难怪到那时候,她已经变成一个苦毒、反复无常、好争斗、在生活中找不到任何快乐的人。她仍然无法从五十年前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当我们不再说「看看你向我作了什么?」时,当我们开始说「我可以作什么来减轻你受的伤害时」,我们便得赦免了。那时候我们不再光顾自己,而是考虑因别人对我们的伤害而有的报复行为怎样伤害了别人。

使我们能够赦免的原因是记住我们的主是怎样教导这个原则的。当我们一千万的债都被赦免了的时候,难道我们不能赦免二十元的伤害吗?靠著神已经向我们显明的恩典,我们能够彼此经历教会的医治和心灵的医治。

整理自:http://www.51wish.com/learning/article/catalog10/414.html
Dorcas Lim整理
dorcas@gospelherald.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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