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事不能不說清楚2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敘述
關於證道。當時牧師的題為:基督徒信什麼?
我還挺喜歡聽這樣的證道。講道的流程是以系統神學的序列作分段。
顯然,我的回應不是到那裡為止。我認為如果題目能換成 基督徒的信仰 會更好。
既說是系統神學,理然有論及神論,基督論,聖靈論等。因此基督徒是信 神(誰)而不是 什麼。
證道裡也有提及救恩論與末世論(范圍還挺廣闊的)。整體看來其實就是基督徒的信仰。

除此之外,筆者要談當天的一張幻燈片。題為:上帝的特性。
總共有3點。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和無所不在。
都是 神的超能性。超越限制中的空間與時間。
先討論第一點:上帝無所不知。英文翻譯是 God is Omnipotent。
經文是约壹一書 3:20。先看看經文: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和合本)
「For if our heart condemn us, God is greater than our heart, and knoweth all things.」(KJV)
把上帝無所不知翻譯成 God is Omnipotent 是不正確的。 Potent 本身意為能力。
Potent 的延伸就是:Potential (潛質、潛能),Impotent (無能力的)。
那麼 Omni 就是所有、遍及。Omnipotent 便是無所不能而不是無所不知。
這詞個也出現在啟示錄 19:6。也是 Handel 著作,那首耳熟能詳的 Hallelujah 大合唱裡引用的經文。
「Hallelujah! for the Lord God omnipotent reigneth.」(KJV)
「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和合本)
Omniscient 則是個名詞,來自於 Omni 和 Science。
Science 可以意為科學或知識。拉丁文是 Scientia 。
因此有 Conscience ,良心。 Co 可意為一同(拉丁文)。
Science 在這裡其實就是知道。Conscience 便是同知者。
因此 Omniscient 可以解釋為全知者而不是無所不能。
或許诗篇139篇會更適合談論上帝的無所不知。比如《神全知的研究》由 Edward J. Young 寫下。
第二點:相對的,上帝無所不能的英文翻譯不是 God is Omniscient 。經文是詩篇 115:3:
「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和合本)
「But our God is in the heavens: he hath done whatsoever he hath pleased.」(KJV)
為什麼選擇這段經文,我不曉得。至於這段經文,明顯地是提及了 神的主權。
至於哪段經文比較適合,可以參考以上提過的那段在啟示錄的經文。或有關大能的例子:詩篇 107:25。
第三點就不提了。可能是一時疏忽,牧師不小心弄亂了次序。
這很正常嘛。若以上證點有誤,請給於更正。
終於把話說清楚。心頭悶氣總算散開。
*點擊看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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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就好
由 Issac Ng 寫下 | 標榜為 思想
不可能。如果簡單就會好,那麼我挑戰好。
簡單啊,簡單啊。你從來都不結婚也不生產,你那裡把好給擠出?
且慢,不是簡單生我的。我本來就在啊。
不信?你問簡單。
“出來吧!”簡單,你怎麼嘔了?
別傻啦。這裡不是什麼神醫大會啦,收回去。
「對不起。我忘記那天早上我聽見你發聲的練習。
你唱 Handel 的 How Beautiful Are The Feet ,對不對?我很喜歡這蒙太奇的神曲。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見我唱的回應?我也是是唱 Handel 的。
不就是那首 The Trumpet Shall Sound 麻。裡應外合,還蠻配的啊。」
這發不發聲不管我事吧!小孩,你幾歲啊?
你收斂下吧。得罪我不是些什麼好事!
那時,我思想著簡單。其實啊,發現這並不存在著什麼好。
當然,也沒有壞。誰說這矛盾的相存是可以同時出場的?
去死吧。你講完啊。
我都沒開始講,你竟然喧賓奪主。我才是主人好不好。
屁!是我把你叫出來的。
是我先開始挑戰你的。不要忘記。
你以為呢?難道我就不存在嗎?
我是定善惡的好。沒有我,你能挑戰我?
「好本身就很復雜。簡單?
不可能!我挑戰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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