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事不能不說清楚1

雖然當時我已經對少數人說過。可一直憋在心裡頭就是無奈。
故事發生在9月20日的主日崇拜。是關於師母的公禱告與牧師的證道。

先說公禱。師母提出現任首相說明海外媒體報道本地新聞是滿有攻擊性。
所以,她就要會眾一同禱告:不要說攻擊性的言語。要常常說鼓勵的話。

我想引用首相的話有點不恰當。論攻擊性,《馬來西亞前鋒報》比海外的報章來得更快更猛。
當中原因有兩個。一,首相不看《馬來西亞前鋒報》;二,師母不看《馬來西亞前鋒報》。

不是說鼓勵會眾多說鼓勵的話不對。而如此引用有幾許借題發揮。
怎說呢?她的話在我裡面仍記憶猶新:

「我們不能關起耳朵就能聽不見人家說的壞話,但是我絕對不說……
不管是對人說話,文字,或者寫 blog ……」

當時即可傻眼。我就坐在前排操作投影機。
是不是對號入座了呢?我認是。

很抱歉。我認識你不深。
不曉得你是否有寫 blog 的操練。可這未免也過於鼓吹煽動吧?

曾經一段日子,筆者不斷連名帶姓地批評本堂副牧師。特別引起副牧師不滿(聽說的)。
說到這,我是不是有點狗咬呂洞賓呢?她是在教導啊!

可能是。無論如何,過去筆者的卻是把事情一概敘述出來。
並且有表達其不滿。無論如何,總結就是:師母請看看《馬來西亞前鋒報》。

*兩件事不能不說清楚2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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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牌書局裡的對比


經常逛主流書局,或稍微留意的消費者們,也許會對紅牌書局有點印象。提示:3個英文單字。
必須讓讀者了解的前提是不公開該書局的名稱,為著珍惜此刻。巧合乎,不巧合乎?

不得不說的是該書局是有疏忽之處。在價錢表上的記錄是打錯的:yi ge hei se Na lai xi ya RM15.00。
可以說我是個無膽匪類。我不能連架子帶“牌”的把之攝下;場內是嚴禁攝影或拷貝的。

《一個黑色馬來西亞•圖片集》與我國首相的肖像(書本封面)並列,的確很有意思。
更有意思的是這書櫥被標榜為“突圍而出”。此時唯借用Wa TV!的口號:Wa 有意思!才能表達內心的深觸。

在我剛上的媒體律法課裡,有種毀謗的形式叫作 Juxtaposition 。中文可譯為對比。
比如說,把陳冠希演唱會的海報並列在一個被通緝的強奸犯的肖像。當事人可以采取法律行動。

在修辭法裡(網路上搜的)可以解釋為:
對比是把對立的意思或事物、或把事物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作比較,讓讀者在比較中分好壞、辨是非。
這種手法可以突出好與壞、善與惡、美與醜的對立,給人極鮮明的形象和極強烈的感受。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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