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理和小故事
我一直都沉醉在把大道理講清楚的歡樂中。原來過去都只是沾沾自喜。 有些人是可以一直不斷地講大道理。有些人不被許可。 我想我應該是那些不被許可說大道理的人。因為我不是誰。 沒名份且年輕。誰會要聽? 因此,我決定把大道理往肚子裡吞下去。不算是自私。 至少無施者也無受者。完;這些都是你不想知道的小故事。
我一直都沉醉在把大道理講清楚的歡樂中。原來過去都只是沾沾自喜。 有些人是可以一直不斷地講大道理。有些人不被許可。 我想我應該是那些不被許可說大道理的人。因為我不是誰。 沒名份且年輕。誰會要聽? 因此,我決定把大道理往肚子裡吞下去。不算是自私。 至少無施者也無受者。完;這些都是你不想知道的小故事。
我應該會很高興。既是要求便不是自願。 這些人(受者)算是自私。一味要受而不施。 或許會有極端的情況發生。好比如:我一直都替別人想,別人可以為我想想嗎? 我一直都認為樂善好施不求回報是正常的。難道不是? 謝謝李健安老師。他曾經這樣教導: 「授(施)者應有父母之心,不計授之多少; 受者應有兒女之心,不忘記要報答。」 我認為這算是公道。是兩者關系之間最好的平衡點,更是很美的畫面。 另外,有處話似乎在回應此事(純屬巧合)。Desmond 即時通的簽名上這麼說: 「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 王尔德」 王尔德是位作家。在他的時代是位自由作風(潮流)提倡者。 [若資料有誤,請給於更正。]難怪他那麼看重人類自我的屬性。 前半句說得甚不錯。正正放映出失去的擁有。 後半句則顯得奇怪了。人並不是什麼,是誰吧? 原來到最後,人還是得以物質來標榜自我的形象。 正如前提,自私的授受兩者。關系完全建立在物質交換之上,甚至是一段感情。 人就是人。並不完美也不特別好。 然而人之所以為人因為能夠對永恆者發出回應(敬拜)。我們本來豈不什麼(物質性)都沒有嗎?
借用 Fashion 裡的一句對白:「到底我們的關系是私人還是專業?」 這一刀是切不下去的。兩個人在一起不是你就是我。 怎能把第三個人扯進來?永遠都不明白第三者到底是怎樣想的。 還是兩人之間存在著破口?讓人可以乘虛而入? 是你的就是你的。我媽常對我說。 一段愛情是如此。沒有什麼灰色地帶。 友情也是這樣。沒有所謂表面上的好朋友。 更沒有什麼朋友中的朋友。要把朋友分類成多少個階層才罷休啊? 要嘛好朋友與不好的朋友分得一清二楚。不然就每人都是朋友。 當然是分清楚啦。就不相信你能氣量大到一個地步能容下所有人的缺點。 如果你這樣想,你褻瀆。因為上帝才會這樣(不代表上帝不會審判你)。 相對的,也因為愛朋友才容忍他的錯。但我絕對不會,我只會發脾氣。 事實上,幾乎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不要有朋友。但你的朋友可以不要你。 也因著一失足成千古恨。別隨便決定以特選為對的心態去對待朋友。 關系是以“一段”來作量詞。這證明關系是有開始,有結束。 除非,你在超空間與朝時間上發生關系。那麼你擁有的關系是永恆的。 可人是暫時的。別想與人發生永恆的關系。 同時也請好好珍惜每一段關系。過去就不再回頭;很可惜喔? 自私的人最喜歡玩游戲。反正結果就是不須要負責任。 啊!特別愛玩灰色的游戲!
如題。我自己都想吐。 論智慧不及孔子,論才華不及巴赫,論口才不及唐崇榮,論樣貌不及吳彥祖。 智慧和樣貌斷然不是靠努力得來的。是天賜。 舉個例子,所羅門王(古猶太國國王)的智慧是耶和華上帝賜下的。樣貌是份禮物應該無人否認吧? 我並不是貪心想擁有所有名人所擁有的。只是我發現我任何一點都沒有。 當然這並沒有什麼好埋怨的。但卻為此事有所感觸。 先說巴赫。在一次的音樂會上巴赫(那時巴赫死了)這麼說: 「誰能像我一樣勤奮,誰就能擁有與我一樣的成就。」 當是我真的嚇了一大跳。不是因為死了的巴赫仍舊說話。 是直到那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才華不是與生俱來的。 巴赫在小時候就很喜歡管風琴。在他年少是,有位很出名的管風琴家來到他家附近的小鎮演出。 那小鎮距離巴赫的家大概有20多公裡。他當時沒有馬車;步行抵達。 自然地(非自然地發生),他長大後不斷創作管風琴樂章。同時,他也創作偉大的宗教音樂。 直到目前,巴赫的管風琴樂章是比其他管風琴作曲家所創作的總數還來得多。 讓你聽聽 BWV 565,Toccata and Fugue in D Minor 。是首管風琴曲。 唐崇榮是位牧師。口才好不是因為他愛辯論而是他17歲就開始講道。 自小失去父親。他母親帶著7個兒女來帶南洋(印尼),一手撫養成人。 唐牧師有句話讓我記憶猶新: 「我小時候早上醒來時,看見我母親跪在床前禱告說: “主啊,這7位孩子是禰給我的,謝謝禰。求禰你養大他們。”」 當時聽到這,心頭特別酸澀。抬頭一看,唐崇榮表情自然地對1000人繼續講道。 相反地,讓我很欽佩的不是因為他的身世。而是現年70的他仍舊到世界各地傳講 神的道。 每每聽他講道都不見他手中握著任何紙張或小抄。只有本《聖經》。 就念著《聖經》,他可以講上兩小時。曾經有一次他為了解釋約翰福音裡的“道”字,他講了兩堂。 兩堂就差不多4小時。只為了一個字。 牧師麻,口水一定很多。沒錯。 那麼這些口水的價值就在於用之說過了什麼。比如:Logos,自然哲學,自我哲學等。 名人之所以有名是因為曾經在歷史中刻上了自己板印。如果人活著是為了追求物質,太可惜了。 雕塑名人的往往都指著名人的童年。故此,開始思想除了吃冰淇淋還做了什麼?
一生人當中只經歷過夏天是件很自豪的事。因為這種體驗不是人人有的。 非常顯著地,這是自我安慰。很逞強的解釋(或許你不這麼認為)。 剛剛從夜市回來。送了若清回家。 在她家樓下眺望自己的住處。才發現,我住在公寓裡。 我常常不經意的忘記自己住在22樓。我想是因為我鮮少欣賞(看)風景(鬧市)。 雖然我不是住在什麼美地,但至少高處不勝寒(?)。對,我的審美觀有問題的。 或許這樣說比較恰當,我忽略美。這叫做忘記美。 劉德華在電台裡的一個什麼公益廣告裡這麼說: 「金魚一直都不知道自己住在魚缸裡。直到它跳出魚缸,才發現它不能沒有魚缸(水)。」 這並不是什麼後悔莫及還是發現太遲等。是忘記。 忘記自己處在美境中。並且沒有發現腳下踏著的是片可愛的土地。 只有處在惡劣的環境中才可以看到忘記美。最美的母愛往往在媽媽生育時才看得見。
明顯的,這不是個問題。而是挑戰。 我不是說我已經懂了或者是教師。但是我看見了許多無知的戀人。 在 Picasso 的紀錄片《愛情》篇裡,講述著他曾經是個多麼風流的藝術家。 而且他每次的風格轉換都基於他每次所遇見到的新戀情。他的女人可真多。 坦白說我有點羨慕他。我想除了我不能像他一樣可以經歷無數的戀情之外,也不能像他那麼有才。 他的藝術是源由他的生活。愛情也是他創作的基因。 對於愛情,他選擇了不終身持守。但他不能缺乏愛情。 這種男人可以算是自私。為了自己才去愛別人。 這還算可了解的基層。在希臘文有種愛是 eros。 也就是說:你愛對方同時也要求對方愛你。並且是對對方有欲望的。 有些戀情連愛都不懂就愛了。這不限制在年齡裡。 簡單來說就是:我是人我須要的是戀愛。你可以說這是人的本能,但我不認為。 能愛是與生俱來的。選擇是份禮物。 以人須要愛為戀愛作前提和藉口的人是不可理喻。愛情對他們而言彷如吃飯,睡覺。 愛情要求雙方(只有兩人)之間的維系著忠貞關系。彼此都須要附上其責任。 但是為什麼要愛呢?或說為什麼要要維持忠貞關系呢? 愛情不止是兩個人在一起相處罷了。兩人的配合是一體。 結婚不再是兩人卻是一體,稱夫妻。既同心又同行。 若不保持忠貞也就說明了對方可以隨時出賣自己或相反。維持這段關系的不再是愛情,而是利益。 以不傷害對方為原則是不夠的。問君何時又傷害過陌生人? 愛情是須要附上代價而不是電話費。付出真心而不是承諾。 兩人中的契約是以愛情為基點。愛情並非是個須要但一人獨處不好。 想要一段排山倒海的戀情只是創作。難忘的情人是放肆的性情。 為了有伴而主動追求只會帶來更多伴侶。三思並問:為什麼要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