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再思
聖誕節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
關於證道。當時牧師的題為:基督徒信什麼? 我還挺喜歡聽這樣的證道。講道的流程是以系統神學的序列作分段。 顯然,我的回應不是到那裡為止。我認為如果題目能換成 基督徒的信仰 會更好。 既說是系統神學,理然有論及神論,基督論,聖靈論等。因此基督徒是信 神(誰)而不是 什麼。 證道裡也有提及救恩論與末世論(范圍還挺廣闊的)。整體看來其實就是基督徒的信仰。 除此之外,筆者要談當天的一張幻燈片。題為:上帝的特性。 總共有3點。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和無所不在。 都是 神的超能性。超越限制中的空間與時間。 先討論第一點:上帝無所不知。英文翻譯是 God is Omnipotent。 經文是约壹一書 3:20。先看看經文: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和合本) 「For if our heart condemn us, God is greater than our heart, and knoweth all things.」(KJV) 把上帝無所不知翻譯成 God is Omnipotent 是不正確的。 Potent 本身意為能力。 Potent 的延伸就是:Potential (潛質、潛能),Impotent (無能力的)。 那麼 Omni 就是所有、遍及。Omnipotent 便是無所不能而不是無所不知。 這詞個也出現在啟示錄 19:6。也是 Handel 著作,那首耳熟能詳的 [...]
我應該會很高興。既是要求便不是自願。 這些人(受者)算是自私。一味要受而不施。 或許會有極端的情況發生。好比如:我一直都替別人想,別人可以為我想想嗎? 我一直都認為樂善好施不求回報是正常的。難道不是? 謝謝李健安老師。他曾經這樣教導: 「授(施)者應有父母之心,不計授之多少; 受者應有兒女之心,不忘記要報答。」 我認為這算是公道。是兩者關系之間最好的平衡點,更是很美的畫面。 另外,有處話似乎在回應此事(純屬巧合)。Desmond 即時通的簽名上這麼說: 「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 王尔德」 王尔德是位作家。在他的時代是位自由作風(潮流)提倡者。 [若資料有誤,請給於更正。]難怪他那麼看重人類自我的屬性。 前半句說得甚不錯。正正放映出失去的擁有。 後半句則顯得奇怪了。人並不是什麼,是誰吧? 原來到最後,人還是得以物質來標榜自我的形象。 正如前提,自私的授受兩者。關系完全建立在物質交換之上,甚至是一段感情。 人就是人。並不完美也不特別好。 然而人之所以為人因為能夠對永恆者發出回應(敬拜)。我們本來豈不什麼(物質性)都沒有嗎?
借用 Fashion 裡的一句對白:「到底我們的關系是私人還是專業?」 這一刀是切不下去的。兩個人在一起不是你就是我。 怎能把第三個人扯進來?永遠都不明白第三者到底是怎樣想的。 還是兩人之間存在著破口?讓人可以乘虛而入? 是你的就是你的。我媽常對我說。 一段愛情是如此。沒有什麼灰色地帶。 友情也是這樣。沒有所謂表面上的好朋友。 更沒有什麼朋友中的朋友。要把朋友分類成多少個階層才罷休啊? 要嘛好朋友與不好的朋友分得一清二楚。不然就每人都是朋友。 當然是分清楚啦。就不相信你能氣量大到一個地步能容下所有人的缺點。 如果你這樣想,你褻瀆。因為上帝才會這樣(不代表上帝不會審判你)。 相對的,也因為愛朋友才容忍他的錯。但我絕對不會,我只會發脾氣。 事實上,幾乎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不要有朋友。但你的朋友可以不要你。 也因著一失足成千古恨。別隨便決定以特選為對的心態去對待朋友。 關系是以“一段”來作量詞。這證明關系是有開始,有結束。 除非,你在超空間與朝時間上發生關系。那麼你擁有的關系是永恆的。 可人是暫時的。別想與人發生永恆的關系。 同時也請好好珍惜每一段關系。過去就不再回頭;很可惜喔? 自私的人最喜歡玩游戲。反正結果就是不須要負責任。 啊!特別愛玩灰色的游戲!
他是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 最近在看著他的書。才發現他的魅力不輸韓寒。 或許「男人越老越有魅力」是真的。或說他「可愛」比較貼切。 在過去的“第4屆海外華文書市”裡,他開講的題目名為“馬荷加尼和我”。可惜,時間太短了。 身為政治評論家(在星洲日報有寫個專欄叫做 馬荷加尼)的他開白便問:什麼是政治?職業病? 非也。他說,此專欄他只是把讀者所想的給寫出來。 最欣賞他的地方就是他積極地看待生活。他文摘裡的《一碗板面》讓我打從心底 Respect 他。 寫的是因著經濟,天災而導致民不聊生的故事。可他卻提出了在劣境裡的選擇。 「一個女孩,就是這麼打拼而起;生活的磨練,對她不是問題。 如果她可以,你我也要堅持下去。」 每次讀過都讓我感動不已。同一件事,我只會看見生活艱苦。 謝謝他使我恍然大悟。原來我還有一位賜生命的主。
如題。我自己都想吐。 論智慧不及孔子,論才華不及巴赫,論口才不及唐崇榮,論樣貌不及吳彥祖。 智慧和樣貌斷然不是靠努力得來的。是天賜。 舉個例子,所羅門王(古猶太國國王)的智慧是耶和華上帝賜下的。樣貌是份禮物應該無人否認吧? 我並不是貪心想擁有所有名人所擁有的。只是我發現我任何一點都沒有。 當然這並沒有什麼好埋怨的。但卻為此事有所感觸。 先說巴赫。在一次的音樂會上巴赫(那時巴赫死了)這麼說: 「誰能像我一樣勤奮,誰就能擁有與我一樣的成就。」 當是我真的嚇了一大跳。不是因為死了的巴赫仍舊說話。 是直到那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才華不是與生俱來的。 巴赫在小時候就很喜歡管風琴。在他年少是,有位很出名的管風琴家來到他家附近的小鎮演出。 那小鎮距離巴赫的家大概有20多公裡。他當時沒有馬車;步行抵達。 自然地(非自然地發生),他長大後不斷創作管風琴樂章。同時,他也創作偉大的宗教音樂。 直到目前,巴赫的管風琴樂章是比其他管風琴作曲家所創作的總數還來得多。 讓你聽聽 BWV 565,Toccata and Fugue in D Minor 。是首管風琴曲。 唐崇榮是位牧師。口才好不是因為他愛辯論而是他17歲就開始講道。 自小失去父親。他母親帶著7個兒女來帶南洋(印尼),一手撫養成人。 唐牧師有句話讓我記憶猶新: 「我小時候早上醒來時,看見我母親跪在床前禱告說: “主啊,這7位孩子是禰給我的,謝謝禰。求禰你養大他們。”」 當時聽到這,心頭特別酸澀。抬頭一看,唐崇榮表情自然地對1000人繼續講道。 相反地,讓我很欽佩的不是因為他的身世。而是現年70的他仍舊到世界各地傳講 神的道。 每每聽他講道都不見他手中握著任何紙張或小抄。只有本《聖經》。 就念著《聖經》,他可以講上兩小時。曾經有一次他為了解釋約翰福音裡的“道”字,他講了兩堂。 兩堂就差不多4小時。只為了一個字。 牧師麻,口水一定很多。沒錯。 那麼這些口水的價值就在於用之說過了什麼。比如:Logos,自然哲學,自我哲學等。 名人之所以有名是因為曾經在歷史中刻上了自己板印。如果人活著是為了追求物質,太可惜了。 雕塑名人的往往都指著名人的童年。故此,開始思想除了吃冰淇淋還做了什麼?
「說到價值,不能不提起我老師的書:《只緣身在此山中》。 此書以這段話開始:“價不等於值,值不等於價。有價的東西不一定有值…… 我在想,到底有沒有人在追求一些即無價也無值的東西?啊,我想起來了,真的有這些人。 他們是誰啊?這,我斷定我與他們的相逢是“只緣身在此山中”。」 先把價值略略介紹,再繼續下去: 「頓時,我手寫不下去。我開始戰兢、發抖、懼怕。 我在害怕;面對著三一 神,亂說話。把該講的不提,發了不該言之語。 提摩太後書2:24說: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 我以這經節反問自己,我是否太粗暴了?還是,我定點都不“善於教導,存心忍耐”?」 我把這兩段話規劃起來的主要目的,是把我對於“價值”重新思考的原則加以表明。 這都為了回應一些在日光之下所發生那不公義的事。在教堂內。 但這並不說明我已對教堂失望。有誰不知在教堂裡是活有無禮的人。 此時遠處有聲音說:哪個人沒有軟弱啊?難道教堂裡的不是人啊? 誒?我不是一仗打死所有人。 這是針對性的形容。換言之,教堂仍存有正直、良善的真重生基督徒。 話說回來。我不是每天二十四小時都躲在那個稱為教堂的建築物裡。 也不是什麼聖職人員。只是我抱有好奇的態度觀看身邊的人;我也是一份子。 對永恆價值敏感的群體非基督徒莫屬。談論到在改變中尋求不改變的永恆的價值,也只有基督徒了解。 我也深信這份禮物是我們的 神給的。嚴格來說,永恆的價值是不能與他物相比。 既然如此,基督徒對於永恆的反應應該是嚴謹、嚴肅、嚴慎地看待。不輕易下決定。 隨即同時,亂下決定的人並然出現在教堂裡。教會歷史裡,許多科學家,宗教改革家都斷頭於那從教堂裡的人發出錯誤的決定之下(恕不列明)。 我深感羞愧。因這等歷史的寫實是為了不讓人重蹈。 除非,人都不讀歷史既不授教。使之促成重蹈之柱。 簡明點,就是我的教堂裡是有人做錯決定。 這不是主觀的評價,更不是客觀的分析。這是違背規范的原則。 若你還依稀記得我上幾回隨便塗鴉的那篇《教會丑聞》裡故事開頭的主人翁,那你應該能夠略略明白我以上的不公義指著的是啥事及誰了。 故事繼續地發展下去。自那篇塗鴉被刊登(部落格裡)後,故事裡的主人翁軒然氣憤並認為筆者(我)有誤。 再次申明,不是那吸煙的樂隊手。而是教堂裡的人。 這是我們教堂的丑聞及事情。當出現問題的時候,請不要矛頭指著別人;我指的是教堂裡的人。 這顯然是我們的問題。我們就處在一個群體裡,都是在教堂裡的人;那教堂裡的人都無須付上其責嗎? 耶穌的無罪受死是 神的定旨(第一因)。而不是應當感謝猶大賣祂的功勞(第二因)。 因此「這賣人子的有禍了」(路 22:22)。這是Antinomy,第二因只是現象,第一因才是本質。 這裡要表明的是,教堂裡丑聞的發生不是因為筆者(我)才存在。而我只不過是過程中一份子的聲音。 若是真金豈怕紅爐火? 「閃爍星光的天空,內心說話的良心」(康德),「神的永能和神性………叫人無可推諉 」(羅 1:19)。 應該是捨己的時候,不要以自我的認知「抵擋(壓制)真理」。我們一起學習。 相反的,先把事實提出來的就有錯。而且是說誠實話的錯更大。 這足夠使我無話可說。我已然有意在此中止如此狡辯。 價值的存在使那對永恆者發出信服的人能享有永恆的價值。代價就是背起自己的十架。 學習保羅以基督為出發點,以得著基督為終點(腓 3:4)。 我深信我所寫的足夠體現出我平日那理直氣壯,挺胸惡人的個性。且我不甚說討好人的客套語。 我雖不是什麼文學家,藝術家,思想家,哲學家,更不是神學家,聖經學者或牧師。 但,這不阻攔我回應周遭所發生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