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開棺當日
無疑地,他回來了。對不起,我保持著不樂觀的心態來接受這事實。 就算科學完全證明了他是被殺,凶手卻會坦然被權威包庇。我只能喊口號:赵明福回來了!
偏偏就在沖涼時想起自己曾經很故意地沖動。累。 啊。啊。 追溯整件事情應該從上星期六的《聖經》常識比賽開始。那時我正准備著 Slide Shows。 當晚我除了得播放常識比賽的問題與答案之外,我還准備了一部歷史回顧片(回顧主辦單位一年來所舉辦的活動)。 雖沒有花上了億年時間制作那歷史回顧片,但也算得是精心打造。自己也挺滿意。 甚至自己認為有進步(至少沒過去的那麼沈悶)。播放時還深感安慰並帶點得意洋洋的笑吟。 活動結束後,人群紛紛離開會場(教堂)。同時,我正專心地施行超摸(緩慢)的收拾過程。 收 Cable l啊, 收 Mouse 啦……幾乎都收好了,唯獨電腦沒關。 看看電腦桌面,堆滿一大托的文件+檔案。突感反胃作嘔。 為了阻止自己在公眾場所內失態,馬上運行: (⌘+A)+(⌘+⌫)= 把所有文件刪除! 兩天後的今天,在沖涼房(浴室)裡,想起歷史回顧片。正大算沖好涼再多看一次。 結局是: 。
非常震驚。我完全不敢相信。 標題是《韓寒:中國文壇上的壞男孩》。愛。 除了帥氣之外,還很有種。是,他很跩的。 誰都敢罵。從成龍大哥到中國中央政府,都被他罵過。 聽若清說他還罵過什麼什麼大文學家。至於是哪位大文學家,我不懂啦。 害我最近還嫌棄他的新書不好看。可他就是有本事讓我更愛他。 黃明志,學一下人家啦。既有才華,又本事。 17歲就開始出版首本暢銷書:《三重門》。那你除了會罵粗話,你還會(噢,你會寫歌)?
一直都不知道。我想因為我一直處在以為人家在愛我的快活當中。 說來也奇怪。完全屬於自己的歷史事跡竟然是在夢裡被發掘出來。 一連三天,兩個夢,兩個我愛過的人。累。 兩人當中,我留下其中一人的電話號碼。我夢見他伸出手。 好像在等我過去。他戴了副眼睛,一點都不像他現在的樣子。 我甜蜜毅然地向他走去。還來不及看清楚他,他牽著我就走了。 第二次,夢見他拿著本《聖經》。在一個布道會上。 看見他在人群中,舉著《聖經》,決志信耶穌。他很深情的閉著眼睛,呢喃些什麼…… 醒來後,睜開眼睛,滿腦子昏迷。強迫自己繼續暈倒,不甘心自己原來一直在發夢。 就在那個時候,我才發現我愛過他們。如果他們知道我發夢,不懂會不會再請我吃糖果。
純粹突然。這首歌除了低級外,還帶有些創意。 不久前,我記得我念過一篇文章在解釋一堆粗話的意思。可我偏偏就忘記了什麼是超級白。 在這些粗話還不是粗話時,它們是有些很奇怪的意思。我不是在亂講,是真的。 所以呢,我打算調查它。還有謝謝 Orange 的介紹。